商品期货交易手续费详解,以买卖成交所得和期货交易产生的手续费为基数,按照一定的规则确定和收取的费用,并表示与商品期货合约成交金额、成交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 1、商品期货交易手续费 商品期货交易手续费是指期货合约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一定比例所收取的费用。由成交价产生的费用包括期货买卖双方为成交而发生的成交价格、期货交易履约后的盈亏、期货交易手续费等。 商品期货交易手续费包括: 商品期货交易过户费:指定为商品期货交易金额的千分之0.4878‰,则是为成交价所需缴纳的费用。商品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者必须按照期货合约上的交易者姓名和交易者的姓名和身份来进行过户收取过户费。 商品期货交易过户费:指定为商品期货交易金额的千分之2‰,则为商品期货交易手续费。 商品期货交易者要想开通商品期货交易账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开户前连续5个交易日可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通过相关测试。 (3)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至少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4)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至少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5)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各交易者分别按照其规定的时间、方式、程序和方式予以匹配。 2.满足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期货交易的适当性制度规定,期货交易的所有合约单位为10吨/手。个人客户应当在每次挂牌交易前20个交易日前向期货交易所申报。 期货交易的实行权限管理。申请实行权限的客户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备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分别在每次挂牌交易前5个交易日日均期权仿真交易成交量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人民币(含)、6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1亿元人民币(含)外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含)以上。 (二)做市商。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向期货交易所申请成为交易者。做市商应当在交易日当晚夜盘开始参与集合竞价和连续交易,不得进行与其他期货品种交易。集合竞价和连续交易期间,合约价格、合约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等要素具体分别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对做市商的做市义务,交易所将根据期权做市商的持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