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和银行的区别是什么
感谢邀请,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银行,信托,券商,保险作为我国金融业的四大支柱行业,资管规模的存量也都万亿级别。其中规模最大的当属银行理财和资金信托
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底,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为22.53万亿元。
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变动情况
据中国理财网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2.04万亿元。
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分别是由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发行的,两者都是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从注册资本来看,不同级别银行的要求不同,全国性商业银行要10亿,城商行1亿,农商5000万。信托的话,统一为3个亿,而且得是实缴货币资本。现阶段68家信托机构中注册资本金超过百亿元有7家——中信信托,平安、中融、昆仑、重庆、兴业,华润信托。
从专业程度来看,银行和信托公司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实际上银行这么多年来的核心业务偏向于通过存贷款挣利差的“躺赚”模式,所以缺乏主动研发理财产品的动力。
资管新规出台,同意设立理财子公司,专注资管业务——改变过去银行理财业务赚取息差、承担风险的业务模式;隔离表内表外风险,回归资管业务本源;实现专业化分工,表内专注于围绕信用风险识别的借贷业务,表外专注于价值发现的资管业务
而信托公司则一直扮演着专业投资机构的角色,每一笔投资业务都要独立完成完整的尽调、研发和产品设计,因此从投资的专业程度上来讲是更胜银行一筹的。但其实资金来源更多还是来自机构资金业务也源自”资金出表“。资管新规出台,信托也必须以产品创新转型促进金融创新,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从投资门槛来看,以前银行理财的最低投资门槛统一为5万元,已经降到了1万元。后期还有有一元抢银行理财出世;信托的投资门槛要,单笔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而且单个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从收益期限来看,银行理财的可选范围较多,短的有7天、14天、30天等等,长的有180天、270天、360天的,但其实除了30天以下的收益相对较低之外,其他各期限的产品预期收益并没拉开差距。信托平均收益8-9%,期限也是以12个月,24个月为主。
平均期限1.79年。
从产品投向来看,银行理财和信托都是以”非标业务“为主,更多还是”债“。
银行理财资金去向
信托资金去向
从风险情况来看,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信托业不良率在1.26%;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89%。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银行理财的优势在于可选择期限较丰富,门槛低,受众广泛;但是各个期限收益都较低,适合一些资金略羞涩,短期需用钱,没什么投资经验,没什么追求的佛系投资者。而信托的优点在于收益远高,发行主体更专业,产品设计更合理。但投资门槛很高,对投资者资质的要求高,适合高净值人员理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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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法律冲突包括哪些问题
由于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信托理论上的巨大差异,才导致信托在两大法系间的法律冲突。
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关于信托财产的权属
在信托存续期间,英美法系的受托人是信托财产的所有人,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受益人则享有该财产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大陆法系并没有明确信托财产的归属。在信托关系终止后,英美法系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来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大陆法系信托法则规定,信托法律关系终止时,信托财产应归属于受益人或其继承人。
第二,关于信托的成立
英美法系只要求具备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和财产的转移行为即可成立信托,甚至允许设立仅有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无财产转移行为的宣言信托;大陆法系规定,不仅委托人要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而且信托契约的有效与否决定着信托关系的成立。在信托的成立方式上,英美法系信托设立的方式多种多样,既有明示信托也有默示信托,既有回归信托也有拟制信托,还有法定信托、积极信托与消极信托等;由于大陆法系严格的法定生效要件使得其信托种类远不及英美法系。
第三,关于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英美法系注重受托人的独立性,受托人拥有完全的财产管理权而弱化对其的监督;而在对大陆法系国家,对受托人通常设定较多的义务,同时又赋予委托人和受益人广泛的监督权。英美法系中,信托一经有效设立,委托人便脱离信托关系,除非其对某些权利在信托文件中作了保留,原则上对于信托财产与受托人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而大陆法系,不仅受益人享有受益权,而且委托人于信托设立后仍居于信托当事人之地位,并享有诸多权利,且这些权利还可为其继承人所享有。
信托公司产品逾期后会跑路和倒闭吗
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先审题,其实这个问题再细分可以分为3个问题
1信托公司产品逾期
2信托公司跑路
3信托公司倒闭
首先,第一种情况发生了,也未必会引发第二、第三种情况发生,时下信托就68家,是信托业经历了几十年时间,一共6轮整顿,形成了这相对成熟和稳定的体系,像中江信托在2018年几乎是“全面开花”,它现在不也只是被雪松金融入主,接盘,所有项目承诺在2020年全部解决,这已经算是很极端情况了,也不没走到跑路和倒闭嘛,但是项目会发生逾期,这一点是一定会的。
第一点,自从资管新规出台,到了2018年6月份,网贷平台暴雷倒闭开始,网贷,私募基金,资管,信托都有出现逾期的情况。因为宏观经济下行期,企业经营效果不佳,外加流动性紧张,金融政策又明确不准刚性兑付,多种因素下,不仅仅是信托其他各类资管产品都有逾期的潜在风险,而且时下这个风险值较往常较大!!
回归题目中的信托,从去年开始,中江信托,安信信托,中泰信托,云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在政信项目,工商企业项目或多或少都有逾期。
但是信托机构都不存在跑路的风险——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有如下几点:
第一,银监会早在99号文就明确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监管机构要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而全国就68家信托机构,背后实控人非富即贵
所以与其问信托机构会不会跑路,还不如问这背后实控人会不会跑路!!
更重要的一点,68张信托牌照十分稀缺,价值不菲,少说几十亿到百亿。
虽说信托机构不会跑路或者倒闭,但还是会被替换掉
最生动的例子就是中江信托了,因为大面积的逾期,导致自身已经没有能力处理,后引进雪松控股,被它拿下71%的股权,成为中江信托第一大股东,现在已经改名为雪松信托!!!
而且我在问答中经常提到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和风险赔偿准备金,一旦有项目逾期,风险赔偿准备金就会被触发,一旦上升到机构存在“破产”风险,信保基金也不会坐视不理。
第二信托业保障基金
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出处:《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什么情况下使用?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
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
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
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
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
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万一出现极端情况,信托公司面临破产、撤销等,信托业保障基金可以发挥作用,及时化解风险。此外,信托公司如果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及保障基金偿还计划,由保障基金公司审核决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申请通过后有偿使用。
第三信托赔偿准备金
作为信托委托人,担心信托公司不尽责、违反信托目的造成自己的投资损失?从监管角度看,对此早有应对——信托赔偿准备金。
信托赔偿准备金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赔偿信托业务损失的风险准备金。
从何而来?
我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有何用途?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163条规定了信托赔偿准备金的具体用途,“从事信托业务时,使受益人或公司受到损失的,属于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信托资产损失的,以信托赔偿准备金赔偿”。
有多少钱?怎么保值?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18年4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为260.71亿元,同比增长17.90%。信托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了提升。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商业银行,或者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证券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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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有中信信托吗
中信资本(CITICCapital),全称“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CITICCapitalHoldingsLimited),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主攻中国市场的投资管理及顾问公司。核心业务包括直接投资、房地产基金、结构融资、资产管理及特项投资,旗下管理的基金总额近16亿美元。
中信资本为中信集团旗下公司之一。中信集团是以金融为主业,涉足一系列行业的大型集团公司,其超过80%的资产及90%的收益来自于金融业务。
中信资本的主要股东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者为于香港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各持中信资本50%权益。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以信托业务为主业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综合经营实力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信托公司,并于2009年被推举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理事长)单位。
公司是中信集团旗下的优质金融资产。中信集团的前身是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先生于1979年创办的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其信托业务由中信信托继承并发展壮大。
两家公司都是中信集团下面的子公司。但是并不是一回事。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解释
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