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惩戒和治理。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我市曾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帐户(卡)、手机卡的人员,要主动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帐户(卡)手机卡。
三、销户后,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市民群众如有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非法买卖“两卡”,并积极向公安机关反诈骗中心举报涉“两卡”的违法犯罪线索,打一场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民战争。
鞍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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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钢城市民做好反诈防骗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鞍山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您,学习和传播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高防骗识骗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一、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1、“三不一多防诈骗”——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电话不轻信、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2、“不贪、不怕、不轻信、不转账”——不贪小便宜、不产生恐惧心理、不轻信网络上各种信息。
二、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有哪些?
1、诈骗分子通过电话、QQ、微信告知可以提供高额贷款,让你通过登陆他们提供的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APP,填写资料后以贷款需要收取手续费、提现费等实施诈骗。(贷款类诈骗)
2、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如58同城、赶集网等大型门户网站)发布“兼职刷单”广告,以刷单返利、做任务返佣金等,诱骗受害人付款,骗取受害人钱财。(兼职刷单类诈骗)
3、诈骗分子通过微信群发布投资高回报信息,诱导被害人到赌博网站、虚构的股票期货网站投资,一旦转账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将血本无归。(投资理财类诈骗)
4、诈骗分子会冒充平台客服以“商品质量有问题退款”、快递丢失或损坏等理由要求被害人扫描诈骗分子提供的二维码、点开链接输入银行卡信息等实施诈骗。(购物类诈骗)
5、诈骗分子伪装成为成功人士,通过婚恋网站、网络社交工具物色诈骗对象,然后以谈恋爱名义获取信任,诱导受害人进入博彩网站、涉赌博APP、虚假网站进行投资理财实施诈骗。(“杀猪盘”诈骗)。
6、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你的个人身份等信息,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编造你涉嫌洗钱、贩毒等理由,对你进行威逼、恐吓实施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
三、遇到电信网络诈骗怎么办?
1、防诈骗咨询请拨打96110,报警请拨打110。
2、准确记录骗子的账号、账户姓名、转账凭证等信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派出所报案。
鞍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供稿单位|鞍山市公安局刑侦局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