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在开展年报、信息公示等方面没有正常履行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有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单”。6月6日,省工商局发布提醒,7月1日我省将公布首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一旦入列,经营发展将处处受限,
“这是我省首次公布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许多企业还不了解它的背景和严重性。”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介绍说,“信用黑名单是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的方式,是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据介绍,我国于2015年出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违犯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尤其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且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失信企业,施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记者了解到,我省有2.6万多家企业面临着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不利局面,他们或因没有按照要求履行年报、信息公示等义务,或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3年内仍未作出信用修复。
“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且5年内不得移除,后果严重。”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处负责人何艳红说。
按照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各种荣誉称号也将与企业无缘。
更重要的是,企业信用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企业将受到联合惩戒,在投融资、进出口、法人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会处处受限。
对企业最为关注的“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等问题,何艳红建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只要在6月底前到原登记机关履行相关义务,申请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就能避免被列入黑名单。”